昨晚写一个大纲,由于女主的心上人是她从路边捡来的,我把他称之为“捡人”。
写了一大堆垃圾剧情。
一张纸上全都是:
女主……,于是捡人……。
捡人……,谁知道女主……。
捡人不……,女主非要……。
最后女主和捡人……。
捡这个字的笔画不算太少吧,写的我累死了。
但是别的称呼更长,比如他的真实身份,或者“女主捡到的人”(更加长了),再或者他的名字(暂时还没起出来)。
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更简单好写的代号了。
于是我只能乖乖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写——捡人。
直到今天我今天正式开始写这个故事。
我才意识到,那个什么捡人,我可以叫他……
男主。